關於離婚相關問題-離婚證人與贍養費的重要性
婚姻感情2021-05-28

關於離婚相關問題-離婚證人與贍養費的重要性



最近,媒體的注意力集中在以下事實上,即贍養費(或配偶贍養費)可能即將發生重大變化。

我們都聽到過一些令人震驚的故事,這些人背負著看似不公平的負擔,而且離婚導致的撫養費義務永無止境。無論您是贍養費的接受者還是債務人,離婚證人毫無疑問,贍養費法律都將有所變化。
 

當前,贍養費基本上是根據接受者的需求和債務人的收入(或支付能力)逐案確定的。儘管離婚律師和法官在確定配偶贍養費的金額和期限方面有許多不同的公式,但必須進行改革以增加這些領域的統一性和結構性。

目前的贍養費結構是基於許多年前的傳統家庭結構,在該結構中,配偶是主要的工薪階層。另一個配偶通常受教育和/或就業能力有限,並作為家庭主婦留在家中,主要承擔撫育孩子的責任。如今,許多主要的家庭主婦和/或看護者賺取了收入,並且已經接受了一定程度的教育,這使他們能夠就業。儘管家庭情況隨著時代而變化,但贍養費法律並沒有跟上步伐,而且基本上離婚證人保持不變。
 

如今,在很多時候(或離婚後),債務人發現自己承擔的贍養費義務在經濟上具有毀滅性,並且可能會持續到退休年齡之後。

現行的贍養費法律可能發生的變化可能包括(但不限於)與任期限制有關的法律,不包括第二個配偶的收入和資產,基於贍養費接受者同居或再婚的限制以及與收入有關的限制,加班和健康保險。

術語限制的更具體示例包括離婚證人

 

-對於長期婚姻(持續超過20年的婚姻),贍養費將在退休年齡時終止。
-對於持續時間少於20年的婚姻,建議以下最大贍養費條款:
-對於持續時間不超過 5年的婚姻-結婚月數的50%。
-對於持續5年至10年的婚姻-結婚月數的60%。
-對於持續10年至15年的婚姻-結婚月數的70%。
-對於持續15年至20年的婚姻-結婚月數的80%。

 

重要的是要注意,在必要時,期限和金額限制可能會有所不同。
 

由於大多數贍養費義務人都是前夫,所以不用說,許多離婚的男人是新的《贍養費改革法案》的堅定支持者。有趣的是,許多婦女也在支持擬議的改革。鑑於離婚的人再婚,後來的配偶常常感到過時的贍養費法,當他們感到自己(與丈夫一起)被迫支持前配偶時,會遭受不利的影響。隨後的配偶可能會覺得這是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尤其是考慮到目前缺乏與贍養費義務有關的結構或離婚證人限制,特別是考慮到目前授予他們的贍養費義務。
 

儘管在許多情況下當然都需要贍養費,但是許多離婚證人和離婚/家庭法律律師都對法律進行修改是必要的並且是高度期望的。我首先希望改變,以確保贍養費裁決對於受款人和債務人都是公平合理的。